日前,怒江州纪委监委印发《2021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全面启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化以案促改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推动“清廉怒江”建设向纵深发展。
此次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涵盖全州各级各部门党员、公职人员,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先进典型、深化警示教育、强化家风教育等8项系列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扎牢制度“笼子”,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优良环境。
“这次活动在以往常规动作的基础上,新增了‘送廉下乡’活动。依托各县(市)纪委监委,利用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扶贫领域、乡(镇)干部和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制作警示教育展板‘送廉下乡’,打造移动‘警示教育厅’,弥补乡(镇)廉政教育资源不足等问题。”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下一步,州纪委监委将抽调县(市)纪委监委宣传部、信访室和县(市)党委巡察机构干部组成廉政宣讲团。廉政宣讲团将走进乡(镇)、村(社区)、校园、医院讲纪释法,现场接访释疑。
据了解,州纪委监委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统筹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宣传教育月活动;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带头参加,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防止学用“两张皮”,切实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州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将全程跟进监督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目前,州级各部门正筹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各县(市)正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出台具体方案。(周盈莹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