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开展复查验收 让“掉队”单位“重整行装再出发”

发布时间:2021-07-31 08:20:15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你们通过哪些措施进行整改?”“‘三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是否已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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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运用,促进问题整改,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施甸县纪委监委成立2个复查验收组对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10家单位和乡镇进行复查验收。

复查验收严格按照制定一个整改方案、讲授一次廉政党课、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解决一个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上报一份整改落实专题报告、接受一次复查验收的“七个一”标准开展。通过听取被复查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报、组织满意度测评、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标对表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存在问题。

据悉,为做好此次复查验收工作,县纪委监委提前下发通知,明确复查验收时间、内容、程序,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问题单位高度重视,建章立制,深入整改。同时,验收组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要求,重点查看各单位是否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是否召开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不足;是否针对问题建章立制,深入整改。

此外,复查验收组将对各被复检单位整改及测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验收是否合格的初步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后,提交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我们将以复查验收为契机,正视存在问题,知耻而后勇,进一步补齐短板,压实责任,强化担当,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旧城乡党委书记当场表态。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单位进行复查验收,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再警醒、再鞭策,有效解决了重检查考核、轻结果运用的问题,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吴明凤  高永梅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