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监督不动产登记 让安置群众住得安心

发布时间:2021-07-24 08:15:47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这个红本本拿在手里,感觉自己是这个房子实实在在的主人了,全家人心里都更加踏实了……”攥着不动产权证书,石屏县宝秀镇易地扶贫搬迁点“幸福小区”的一位村民喜笑颜开。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尽快将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到搬迁群众手中,是解决搬迁群众后顾之忧,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主责部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因地制宜、高效有序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登记工作,截至6月1日,全州“应登尽登”17070套安置房已全部完成登记。

该州纪委监委把监督督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登记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整合州纪委监委第三、第四监督检查室、驻州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等监督力量,组成2个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及自然资源、住建等职能部门,聚焦“四个不摘”具体要求,常态化开展“轮驻式”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登记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进一步疏通办证工作的难点、痛点和堵点。

同时,深入推进“抓书记、书记抓”“抓系统、系统抓”。工作组3次参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调度会议,加大对登记工作推进情况调度、督查、指导力度,充分听取主责部门在开展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分析客观困难背后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此外,针对部分县市登记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督促州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就相关县市、部门落实情况深入村组一线、办证窗口明察暗访,对工作推进缓慢的部分县市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成效关系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是否有效,容不得半点马虎。”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监督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为契机,持续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督促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监督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马艳莎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