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提升办案效果 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1-07-16 17:29:59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我们是市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现对你进行审理谈话……”近日,文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详细审核卷宗后,通知魏某进行案件审理谈话。

“我也是在做工作,为什么就是违纪呢?”谈及违纪问题,魏某情绪略显激动。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做起思想工作,向其解释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讲清违纪行为,让其清楚知道自己“病”在哪儿。听完后魏某若有所思,表示自己的行为的确是不对的,以后将吸取教训,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从带着情绪及不解到心服口服,这次的审理谈话起到了效果,这样的场景在市纪委监委谈话室里时常可见。

近年来,文山市纪委监委在做好案卷材料审理的基础上,突出强调审理谈话的时效性与实效性,坚持用事实和证据说话,做到惩处有力度、教育有温度,引导审查调查对象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接受处理,从而提升办案效果,切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

在谈话前,审理部门人员做到掌握全案事实、吃透全案证据,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加强与审查调查人员沟通,结合案情制定谈话提纲。审理谈话阶段,向被审查调查对象核实其违纪违法事实,引导其主动审视自身,让被审查调查人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病”的危害是什么,应该怎么配合“治疗”。同时,注重人文关怀,坚持正面引导,使被谈话人真正认识到组织处理的目的是教育挽救。

“作为审理人员,不能把审理谈话工作当作走过场,如果让他们带着情绪和不解受到处理,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可能还会继续犯错,查办案件就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

在审理谈话中,该市纪委监委注重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纪法教育相融合,对部分有异议的审查调查对象,认真听取陈述、申辩和意见,对合理的予以采纳,对不合理的作出解释和说明。对已经认识到错误,但思想包袱较重的审查调查对象,予以激励和正向引导,帮助充分认识到组织的处理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教育、挽救和保护,让其树立信心,积极改正错误,努力工作。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开展审理谈话50余人(次)。(何元淑  杨霞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