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常给自己敲警钟,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的思想,防止成为‘案中人’。”近日,在旁听勐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吴某某受贿案后,一名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景洪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教育,采用“正面宣传+反面警示”的方式,用好用活本地反面典型案例,持续强化警示震慑效果,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不断延伸“以案促改”成效。该市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现场法治教学、开展家风教育系列活动等,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及家属自觉性和责任感,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扛起主体责任,强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公职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夯实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积极打造“清廉景洪”形象。
为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教育功能,市纪委监委采取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方式,将每一起典型案例转化为鲜活的警示教育资源。同时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以案为鉴,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动实现惩治结合、标本兼治。
“把警示教育搬到庭审现场,让党员干部零距离、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是写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一环。”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为更好地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监委还组织人员编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忏悔录和典型案件剖析资料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据悉,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并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督促各行业、各领域结合各自实际建章立制,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坚持用“网微”平台及时发布市内审查调查信息和典型问题的通报,积极推动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化、常态化。(周书芹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