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启动“清廉云南”建设实施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01 15:53:39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认真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活动各项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修复净化和建设德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德宏’……”日前,德宏州委办公室印发《德宏州开展“清廉云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清廉云南”建设实施工作在该州正式启动。

在建设工作中具体划分为“清廉机关”建设、“清廉企业”建设、“清廉村(居)”建设、“清廉学校”建设、“清廉医院”建设五大版块,每一个版块都明确建设的主体与目标、具体工作内容、检验成果的标准,每个分项均安排牵头的部门及责任单位,确保工作可操作、责任落实有抓手。

同时,为结合该州的实际情况,体现德宏清廉元素,在工作的具体实施中,考虑了本地区的特点,在“清廉机关”建设中,打造“五好”廉洁机关,坚持把廉洁机关建设和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面落实责任,结合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解决全州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推、拖、浮等作风顽疾;在“清廉村(居)”建设中把惩治腐败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推进村(居)委会“三重一大”“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同时注重运用文艺队、“五用”宣讲团、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引导,用文化倡廉。

为保证建设实施工作取得实效,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清廉德宏”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建立党委(党组)主抓直管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建设“清廉德宏”目标,以反腐败斗争开路,深化纠治“四风”,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全力为“清廉德宏”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清廉德宏”建设情况及时开展阶段性总结提炼,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统一起来,有力推进“清廉德宏”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我们将把家风家教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同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据该州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依托云岭好家风示范点、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德宏州家规家训家风传承地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及家风教育,加强对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示范点及好家风传承地、示范点建设升级完善,使其成为“清廉德宏”建设的重要载体,把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融入机关文化、社区文化、村寨文化、校园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张东妮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