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我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和销售规范管理的整改落实措施;认真梳理排查在城镇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完善相应机制……”
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收到了一份监察建议书的最新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此前,该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镇沅县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有关主体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政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经核查,发现该县在2013年、2014年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公租房租赁政策执行不规范,公租房销售的购房合同签订、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
针对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向镇沅县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认真反思问题根源,做好督促落实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真正把保障性住房这一惠民工程惠及至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
随后,镇沅县政府立即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落实整改责任人,迅速开展整改。同时,该县以此次收到监察建议书为契机,以点带面查漏补缺,从人员选派、工作管理、经费使用等方面,排查梳理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下发建议书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问题整改的有力武器。”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市纪委监委把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作为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利器,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巡察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建议书,提出改进工作、解决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等工作建议,做到既指“症结”,又开“药方”,推动标本兼治。
此外,为严防建议“打白条”,该市纪委监委坚持“谁建议、谁跟踪、谁督办”原则,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采取电话提醒、专项督办、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构建起“提出建议——整改落实——跟踪督导——结果运用”监督闭环机制,让建议成为整改的“督办书”和解决问题的“加急单”,有效发挥建议书堵漏洞、治根本、管长远作用。
今年第一季度,该市共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6份,执纪监督效能进一步提高。(廖翌含 曾际璇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