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小通报大警示 上好纪律教育公开课

发布时间:2021-05-15 08:20:25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和某某,中共党员,玉龙县鲁甸乡鲁甸村委会甸心村四组村民,2021年4月19日13时许,因涉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

近日,玉龙县纪委监委持续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处的党员、公职人员违规违纪问题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玉龙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持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发挥“小通报”的“大警示”作用,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4月以来,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公安机关查处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培养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道,通过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案明纪,教育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守规守纪守法,同时,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中来,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过程中有更真切的获得感。

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深化做实办案“后半篇文章”,在依规依纪查办案件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将已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上好纪律教育“公开课”,把处分决定书由“一张纸”变成“一面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升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实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另外,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将监督执纪的硬度与教育感化的温度相结合,采取一案一警示方式,到发案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给党员干部敲响警示钟、打“预防针”、上廉政课,要求案发单位坚持以案促改、以案说纪,深刻剖析检视,使党员干部的感受更直观、更深刻、更震撼。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惩戒‘极少数’、警醒‘大多数’效果,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提神醒脑’作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示警,敲响警示钟。”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舒庆梅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