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昭阳区纪委监委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突出派驻机构监督职能,推动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各派驻机构按照区纪委监委部署,将监督触角延伸到驻在部门各个环节,强化日常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在抓业务以及自我监督上履行主体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提醒谈话、主动约谈等方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规守纪。
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各派驻机构根据驻在部门工作特性,通过自拟监督专题,以“小专项”拉动“大专项”的方式开展专题监督。不久前,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部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作为监督专题,对近半年尚未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工作的综合监督单位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谈话,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监督意见,着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派驻纪检监察组就工作在我们身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更早,能更好地保护党员干部。”某区直单位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对监督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55件,立案8件,处理25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我们将继续履行好监督职责,让派驻‘探照灯’清晰度更高、覆盖面更广,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罗瑜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