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机构要认真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双零机制’,即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零暂存’,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这是丽江市纪委监委在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上的硬性要求。
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监督对象、监督责任、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
在监督责任上,实行层级管理,进一步压实干部监督工作的主体责任。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负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进一步强化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支持和保障干部监督机构履职尽责。同时,干部监督机构对监督工作负专责,切实落实好“监督的再监督”,着力在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用权、防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腐败三个方面下足功夫。
在监督方式上,积极探索创新方式,力求多渠道、多方位。该市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专项监督、调研监督、约谈提醒等,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分级组织开展干部家访,聘请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
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该市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除此之外,每年一季度内,对上一年度立案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剖析、汇编成册、及时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奚世建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