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提升实名举报件办理质效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发布时间:2021-03-22 19:37:53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你好,我是通海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你是否通过信件向县纪委监委进行举报?就你所举报的问题,我们需要与你进一步核实……”通过电话核实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检举控告内容等基础信息,是通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办理实名信访举报的一个画面,也是该县扎实推进信访工作的常态。

近年来,通海县纪委监委严格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办理暂行办法》,做好信息核实、受理告知、办理时限、跟踪督办、台账登记各个环节的工作,以高质量办理实名信访举报,引导群众依纪依法反映举报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为提倡、鼓励实名举报,该县纪委监委在运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台等媒体开展实名检举控告宣传的同时,在日常接访、廉政宣传、基层走访等活动中,重点宣传讲解实名检举控告相关规定。到乡镇(街道)集市摆摊设点,面对面向群众宣传优先办理、奖励保护规定等措施,树立客观、实名检举控告的导向。

此外,在联系检举控告人核实信息,认定其举报为实名举报后,县纪委监委告知其受理机关、分流去向、权利义务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告知检举控告人受理的情况,消除检举控告人的担心和疑虑,做到受理告知不遗漏,避免重复上访、越级上访。

该县纪委监委针对每件分流转办的实名举报件,印发《实名举报问题线索办理时限要求》,让承办部门进一步明确实名举报优先排查、优先办理、优先答复的三个重点时限要求,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实名举报件得到优先处置。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要求,在案件办结后的规定时限内,由承办部门与实名举报人约定时间和地点,面对面反馈信访件的处理结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切实提高实名举报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满意度。

“在实名举报办理过程中,我们有严格的保密规定,即对相关承办人员对实名举报的内容和实名举报人的身份、单位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此外还对实名举报形成的材料进行严格管理,切实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介绍。(姜秀萍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