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坚持“严”的主基调 开展常态化通报曝光

发布时间:2021-03-11 16:48:05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盈江县平原镇拱腊村云台寺村民小组组长郭彩天,2月17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职工朱家宏,2月18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连日来,在云南省纪委监委集中通报曝光的基础上,德宏州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了3批10人次集中通报曝光,督促引导全州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党纪法规。

除与省纪委监委同频共振通报曝光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外,德宏州纪委监委早在1月22日就集中公开通报曝光了芒市扶贫办、芒市农业农村局、芒市风平镇政府等单位共7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同时该州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

德宏州纪委监委2月3日集中公开通报曝光了巡察发现的学风漂浮、学习走过场、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补工作台账、应付考核5起形式主义典型问题,违规接待和购买土特产、违规发放奖金、违规用公款报销非公务接待餐费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该批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中,某单位“一次党组会学习28份中央、省、州文件精神”、某单位“一个上午连续3个小时召开6次党组会议,每次会议只研究1个事项”等典型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给相关单位敲响了警钟。

“我们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常态化公开通报曝光,以案示警教育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不越纪法底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德宏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郑绍健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