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零容忍”查处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发布时间:2021-02-26 14:34:43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去年以来,云龙县严肃查处通报多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典型案例。县纪委监委发出专题通报,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引以为戒,认清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行为的恶劣性质及严重危害性,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特别是今年2月10日,省纪委监委曝光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一)》中就有该县的党员干部。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于2月4日21:40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被曝光后,该县要求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问题,必须从政治上看,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使命高度审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

“公开对典型问题案例通报曝光,既是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又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立规矩在前,严处理在后,做到绝不手软。”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同时,循线深挖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案件背后的“四风”问题,一查到底、绝不放过。

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行为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甚至触犯刑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还面临着法律、纪律的严厉惩处。有的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行为背后,还隐藏着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暴露出少数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败坏党风政风、社风民风。

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及公安机关强化纪法协同,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公安机关在现场执法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即时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许洪议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