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小小建议书推动大整改

发布时间:2021-02-25 15:38:00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建议你单位对2016年基础母牛扩群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这是近日凤庆县纪委监委在办案过程中发出的监察建议书,责令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将执行情况报县纪委监委的一幕。

据了解,凤山镇上寨村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某等人在上寨村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中,以虚报冒领挂靠费、劳务费、资料费等名义侵占群众补助资金110696元……由于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把关不严,问题延续了4年之久,直到去年,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排查时,问题才浮出水面。经查实后,该县纪委监委对涉案的4名镇村干部分别作出撤销党内职务、记过、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对监管不力的4名职能部门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追责及谈话提醒,在责令相关人员将侵占的11万多元项目资金退还给养殖户的同时,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剖析原因,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措施、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限期整改到位。

据悉,为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作用,该县坚持将建议书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机结合,注重抓早抓小,通过发现问题、列出清单,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去年,先后向部分乡镇和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共28份,责令相关部门整改问题67个,健全完善了制度12个,充分发挥“发出一份建议书,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执纪审查效果。

同时,该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监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问效,建立台账清单,对照整改要求及时限,通过查阅整改情况报告、开展“回头看”检查、电话督促、到现场检查整改结果等方式,确保工作实效。对拒不整改、假装整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杨成菊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