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退居二线,还是会遇到不法商人的‘围猎’。如果不守好自己的思想防线,坚守住纪法底线、红线,很容易就会被这些别有用心之人腐蚀利用,做出违纪违法的事情。感谢组织的时刻提醒和关心。”去年12月初,德宏州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联合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到州交通局开展“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结束时,该局一位老干部表示。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如何做到精准监督。刚刚过去的一年,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作为撬动其他工作的“杠杆”,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监督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监督工作重在日常,重在精准发力。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盯住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不断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一年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21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998人次,占比为82%。
第一、二种形态占绝大多数,反映出监督执纪执法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深化扩展。一年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谈话函询、听取汇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做到对问题精准发现、及时提醒、及早预防。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离不开方式方法的探索创新。一年来,“蹲点式”“体验式”“解剖式”监督等已成为全州纪检监察工作的“高频词”。一个“高频词”就是一次监督方法的创新探索实践。
“请问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需要哪些资料?”“您请坐!您需要提供的材料有项目备案申请表、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州纪委监委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到州政务服务大厅州发改委、州工信科技局两个政务服务窗口,通过跟班体验的方式,以普通人员的身份参与窗口政务服务工作,近距离、可视化、可感知监督窗口单位工作作风。这正是日常监督的创新探索实践。
监督不是纪委一家之事。在党内监督中,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该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积极向州委提出建议,协助建立州委常委会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长效机制,专题研究分析全州政治生态现状,综合施治,靶向治疗。
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州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5个县市党委书记、5个州直部门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不断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向治理效能转化、释放,保障促进全州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杨正涛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