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系列通报反响热烈

发布时间:2021-02-23 16:53:47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云南省纪委监委从今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截至22日,已通报13期58起,其中因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51起,党员、公职人员赌博问题7起。红河州各级党员干部对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的情况反响热烈。

“省纪委监委在春节期间连续、快速点名道姓,成批量地通报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被通报的既有党员领导干部,也有非党的公职人员,既有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有普通村民党员,体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抓早抓小、对顶风违纪违法行为严查快处的决心和信心。”石屏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春梅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应该带头学法、懂法、守法;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从中汲取教训,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教育干部职工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泸西县纪委常委张俊说道:“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正视问题,高度警醒,充分认识全省开展违规饮酒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实际行动防止违规饮酒行为发生,不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我们要抓住关键,从日常监管抓起,严抓严管违规饮酒问题,确保全县工作作风风清气正。”

“这次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的集中通报曝光切实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震慑作用,真正让党员干部感受到在法律法规面前决不能有侥幸心理,要时刻严守纪律规矩,同时也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执纪之严、问责之实。”元阳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施芳芳说道。

弥勒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胡云珍说道:“省纪委监委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车、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点击率高,阅读量大,影响范围广。我们及时转发,将范围覆盖至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有效强化了党员、公职人员的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较好地发挥了警示震慑效应。”

“连日来,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出了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酒驾赌博不是小事,党员干部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汲取深刻教训,切实作好表率,带头遵纪守法,自觉严格规范约束八小时内外的行为,树立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金平县大寨乡纪委书记刘媛表示。

“这次通报中就有我们身边认识的人,使我深受触动。”开远市羊街乡驻村干部周景鸿深有感触地表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公民应当恪守的法律底线,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触犯国家法律,更与党的纪律规矩背道而驰,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更应该带头遵纪守法,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引领社会新风尚。

此次省纪委监委一改往日“处置完毕再通报”模式,采取了公安机关发现移交后“立即核实、马上曝光、再行处理”的方式,及时对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涉及人员范围广,既有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工作人员,也有学校教师、村干部及普通村民党员。在2月10日省纪委监委对第一批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时,还有部分党员干部未引以为戒,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被通报曝光,释放了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信号。

“红河州纪委监委将对全州各级党员干部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纪法意识、纪法素养。”红河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受理党员及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问题,收到线索快查快办。(王竟瞩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