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关注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 做到知止警醒

发布时间:2021-02-23 16:59:17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截至2月22日,云南省纪委监委连续13天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干部和各级党员干部广泛关注热议,表示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做到知止警醒。

“此次密集通报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受到各界积极称赞和正面评价。酒驾、赌博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败坏社会风气的沉疴顽疾,良好的风气需要每一名党员、公职人员高标准、严要求,带头维护。”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姜大炜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督促引导全州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不断推动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样样都离不开政治,正风、肃纪、反腐,监督、巡视、办案,都是政治工作。”州纪委监委宣传部副部长岩温扁表示,查处酒驾、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对公安机关而言只是日常工作的基本内容,但从持续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进程来看,酒驾、赌博就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败坏社会风气的沉疴顽疾,纪检监察机关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整治此类问题可谓敲响了2021年云南正风肃纪的“第一锣”,目的就是要通过这样的“小切口”,迅速开启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的新篇章、新征程,在“十四五”开局之年,迈准迈稳第一步。这是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的具体体现。

“在通报中,有的党员干部是因为参加赌博被查处,这表明,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风散漫、纪法意识淡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不但触犯党纪国法,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我们要引以为戒,严格遵纪守法,做到不逾越纪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坚决抵制不良风气,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景洪市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陈朝平深有感触地说。

“省纪委监委连续多日通报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中,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占了大多数,酒驾入刑已经很多年,依然有这么多人胆敢以身试法,主要还是侥幸心理作怪,总想着自己不会这么巧被查。所以这次集中通报给广大党员干部再次敲响了警钟,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有助于增强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景洪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侯德国说道。

景洪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干部卫星说道:春节期间,云南省纪委监委连续多日通报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违法犯罪党员必然受到应有的党纪处分。身为党员、公职人员,必须时刻谨记自身一言一行都代表着社会的风向标,时刻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遵循,牢固树立纪法意识,自觉守纪、守法。

“此次通报,速度快,涵盖范围广,既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也有非党员的公职人员,充分体现了省纪委省监委抓早抓小,强化警示震慑的力度。同时,也暴露出我们部分党员、公职人员法纪意识淡薄,在如此高曝光、强震慑的力度之下,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勐海县纪委监委宣传干部陆慧星说。

“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表率。知法违法、心存侥幸,思想麻痹、目无法纪,不仅个人受到党纪国法惩处、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更是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严重损坏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们一定要从通报的警示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把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作为一种本分,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勐海县纪委监委干部吴鸿说道。

作风问题无小事。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将立足本职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抓早抓小、惩前毖后,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周荣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