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打破条块监督瓶颈 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02-23 17:02:05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这是中央、省、市监督检查移交整改的问题清单,涉及普洱市整改的有3类4个问题。”近期,普洱市纪委监委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监督检查组对照问题清单进行重点督查,督促各牵头整改单位和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

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的工作方案》,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及整改工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2+1+1”联动机制作用,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推动各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及各县(区)纪委监委开展联动、联合监督。

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加强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联系部门地区存在的问题、整改任务及进度进行跟进监督。同时,成立两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对部分县(区)开展随机专项纪律抽查。

“我们想了解一下上级反馈关于普洱市高标准农田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景谷县涉及整改的1类5个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完成,麻烦提供一下反馈材料……”

专项纪律检查组对思茅、景谷、镇沅等6个县(区)进行实地抽查,对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切实督促问题整改。

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该市着力构建纪检监察机关与扶贫、农业农村、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信息共享互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强化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线索互移,将监督资源更有效地用在当前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上,倾斜到最关键、最核心、最需要加强的薄弱环节,打破条块监督瓶颈,实现精准监督。

此外,该市还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快车道”,要求各主责部门在整改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对督促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以及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在整改工作中存在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侵害群众利益、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的,市纪委监委都将严肃追责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主责,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靠前监督,并开展以查促改、以改促进,推动各地补齐工作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石秉娟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