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共实施问责108件,对5个党组织、155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问责……”
去年,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作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武器,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紧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执行党的“六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压实精准发现问题、督促对照整改、提升工作质效的责任链条。
该市纪委监委以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为着力点,组建5个专项纪律检查组,聚焦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临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2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部分项目要素保障不够到位,相关工作审批手续不完善、存在违规违法风险,部分项目和工作推进较为滞后,在建工程资金拨付率低,有的重点工作存在机制不畅、作风不严不实等方面的问题49个,现场移交整改17个、转办29个,对相关主责单位进行了问责,有力确保了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同时,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问责工作纳入市、县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述职述廉、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等常态工作中,加强对问责条例及有关精神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提高问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此外,坚决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始终把激励担当作为、促进干部成长精神贯穿于问责工作全过程,在严肃追责问责的同时,对担当作为、改革创新、推动发展中的探索性失误该容就容、大胆容错,让干部真正放下包袱、轻装上阵。(陈伟孝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