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兰坪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您是否向我们递交过检举控告材料,材料上落款的个人信息是否为您本人的实名举报信息,请您复述一下……”
“您的信访举报我们已受理,案件目前正在办理当中,请耐心等待我们的处置结果……”
这是兰坪县纪委监委开展实名举报反馈回访的场景。
近年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实名举报优先受理、优先排查、优先办理,并优先反馈办理结果,努力把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在收到署名举报后,按照“凡收必核、一件不漏,分类建账、决不乱收”的原则,严格核实具体信息,根据预留的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首先进行核实,并进行分类处置,力求为后续承办部门有效处置提供充足、准确、全面的信息。
“经研判为实名检举控告的,我们会及时联系举报人,告知其举报已被受理,将按程序对举报进行处置,并如实填写《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情况记录单》,进行留痕管理。”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核查过程中,实名举报人持本人身份证至信访接待处咨询办理情况的,信访部门可商请承办部门适度告知阶段办理情况,承办部门需听取并记录举报人的意见建议,保障举报人的知情权;案件办结后,承办部门须在15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实名举报人,并将举报人的意见记录在《信访举报案件反馈情况表》上,做到手续完备、有迹可循。
“建立信访举报交办督办机制和反馈回访机制,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举报问题,定期跟进推进,限期督办落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可以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一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满意度。”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据悉,去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64件(次)。其中,共受理实名举报61件,截至目前,已作出受理告知61件,办结55件,对举报人作出答复55件,及时告知和反馈答复率达100%。(和金兰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