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用好身边“活教材” 将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

发布时间:2021-01-22 16:09:58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看到昔日的同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听着纪委监委同志剖析其违纪违法主客观原因,我深感震撼和触动,这为我们每名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在今后工作生活中我一定以此为戒,强化纪律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党员干部。”这是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用好身边“活教材”,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坚决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抓实警示教育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抓手,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道关口。

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县纪委监委将宣布处分决定作为一体推进“三不”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一案一警示”要求,每个案件结束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及时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宣布处分决定,真正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实现警示教育精准化、全覆盖。

凤庆县纪委监委根据所查处的县原教育体育局局长杨永王案、县原农业农村局局长杨语发案等,分别在政法系统、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体育局召开系统内部警示教育大会,并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为导向,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查“病灶”、挖“病根”,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其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筑牢堤坝,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和治本作用。

“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思考,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将持续把身边的典型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力求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陈伟孝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