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云龙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要求,强化信访举报件受理和处理全过程监管,建立问题线索定期分析制度等,扎实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及反馈有关工作。
“通过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推动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告知反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他们通过“建账、查账、对账、销账、交账”等工作机制,从源头做细做实信访举报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建立“联合会审”机制,信访室定期筛选重点信访件办理情况,邀请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室,围绕“事实是否查清、证据是否充足、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联合会审,提出督办意见。大力推行实名检举控告“双告知双反馈”工作机制,确保实名信访件告知不漏一件、不漏一人。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案管室、信访室牵头,对全县信件受理、办信环节、办信单位建立全覆盖跟踪机制,结合电话催办、发函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督查督办,把涉及扶贫领域等重要信访件列入重点信访件台账,要求承办单位提速办理,每半月报告信访件办理进度,每月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基层直面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开展得如何,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到基层治理。”县纪委监委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表示,他们切实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鲜明导向,持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细做实信访举报工作,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许洪议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