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指出,党中央决定,2021年首次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对象为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该纪念章首次颁发以后,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一般每年“七一”集中颁发一次。
开展功勋荣誉表彰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手段。建党百年之际,“七一勋章”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都将在今年首次颁授颁发,这对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构筑中国精神、汇聚中国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党中央确定了“1+1+3”的制度建设方案,即党中央制定一个指导性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部法律,有关方面分别制定党内、国家、军队3个功勋荣誉表彰条例。
具体来说,党和国家的功勋荣誉表彰主要分为四类:勋章、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和纪念章。
勋章——党、国家、军队的至高荣誉,主要有“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和“友谊勋章”。“共和国勋章”是国家最高荣誉,授予为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作出巨大贡献、功勋卓著的杰出人士;“七一勋章”是党内最高荣誉,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党员;“八一勋章”是军队最高荣誉,授予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建立卓越功勋的军队人员;“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共和国勋章,截至目前,获得者有于敏、申纪兰、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钟南山。
荣誉称号——对个人和集体突出功绩的褒奖形式,主要有国家荣誉称号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荣誉称号。一般冠以“人民”等称谓,例如“人民英雄”“人民卫士”“人民科学家”“人民艺术家”“人民教育家”等。
表彰奖励——按层级分为国家级表彰奖励、部门和地方表彰奖励。国家级表彰奖励主要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党组织”党内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等,以及中央军委奖励表彰。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左)和“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右)
纪念章——除勋章、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外,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可向参与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大工作的个人颁发纪念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沈东方 张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