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杯聚”成“悲剧”(下集)

发布时间:2021-02-28 09:05:49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楚雄州武定县

中午喝了酒,想着到晚上应该没事了,结果开车上路就被交警拦下,一时的侥幸让春节扫了兴。

协助拍摄:武定县融媒体中心

文山州马关县

朋友聚会,原本不打算喝酒,却架不住朋友的盛情,小酌几杯。结果……

协助拍摄:文山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普洱市思茅区

借酒浇愁不可取,酒后驾车愁更愁。

协助拍摄:普洱电视台

曲靖市宣威市

一名老党员、驻村第一书记,春节期间酒驾,教训十分深刻。

协助拍摄:宣威市融媒体中心

2021年春节前夕,云南省纪委监委打破以往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处置完毕再通报”的模式,采取公安机关发现移交后“立即核实、马上曝光、再行处理”方式,对此类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截至2月24日,已公开通报15期63个问题。

上述典型案例的涉案人员中,有机关党员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有村党支部书记,他们都因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受到了行政处罚和党纪处分,不仅自己付出了较为沉重的代价,也损害了党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这是一次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贯通融合的积极探索

此次通过探索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如何更好地贯通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内设部门与派驻机构、省州(市)两级纪委监委通过互联互动、力量统筹、上下协同的具体实践,在核实身份环节就让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公职人员所在单位、支部第一时间知晓问题,督促时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这是一次极大提高监督质效的有效探索

此次集中通报,公安机关查获后次日就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经过核实以后,第二天就通报曝光,从查获到通报只有两三天时间,也就是“今天、明天、后天”的事儿,极大缩短了从被查获到被处理之间的“时间差”,在放大警示震慑效应的同时,有效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这不仅是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监督越来越严,也对执纪执法部门的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是一次提高群众参与度、关注度的有益探索

密集通报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受到各界称赞,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新网、澎湃新闻网、今日头条等媒体纷纷转载或报道,新京报旗下微信公众号“政事儿”、上观新闻客户端等微信、微博、客户端亦纷纷转载或报道,众多网民在互动平台上踊跃参与讨论,多为积极、肯定态度。有网友说“做法全国独创!点赞!”,一名网友坦言“云南真棒,敢动真格,必须点赞!”,还有网友认为持续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多家媒体转载或报道,众多网友跟评点评,就是对此事的参与,说明此举击中了群众的敏感点,提高了群众的感知度,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从某种意义说,推动了社会的监督。

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酒驾触犯了法律,也必然触碰党纪红线。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纪守法,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警钟长鸣。

对于此次“公开通报曝光”的后续处理情况,“清风云南”还将带来持续报道,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