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

发布时间:2021-07-21 07:23:0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何天华  通讯员  谢进

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长期抓下去。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持续纠治不正之风,坚持从实际出发,及时了解“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探索创新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作风建设效能。

“小切口”入手解决突出问题

2021年春节期间,云南省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联动,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持续释放查纠“四风”不止步、不停歇、不放松的强烈信号。

赌博、酒后驾驶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关乎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形象,不及时制止,会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来抓作风建设,是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作风建设的着力点。

坚持从“小切口”入手,做实作风建设“大文章”,云南省纪委监委对发现的问题一律先曝光事实、后核查细节、再作出处理,释放出纪检监察机关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要以小见大找规律,抓住群众关注度、敏感度高的一个个具体问题,以‘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决心,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做到教育、惩治一体推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同向发力,不断推动全省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

联动协作推进监督贯通

与以往不同的是,在2021年春节期间集中曝光过程中,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多部门贯通协作的模式,公安机关发现、移交此类问题后,纪检监察机关立即核实处理并通报曝光,防止出现个别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等问题已经被司法机关处理,而其所在单位或党组织没有及时掌握情况的问题,切实增强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

在探索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如何更好贯通融合的方式方法上,云南省纪委监委机关和公安机关、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下级纪委监委加强互联互动、力量统筹、上下协同,在公安机关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公职人员核实身份环节时,就让其所在单位及党组织第一时间知晓问题,督促时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同时,云南省纪委监委注重拓宽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与其他部门协作联动,监督的组合拳“拳拳到肉”见实效:省纪委监委与巡视、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加强问题线索汇总分析研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物消费、公车私用、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省、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开通“四风”问题举报专区,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有效应对“四风”隐藏深、变异快、发现难的问题。

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了党员、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一般都是在得出结论性意见后,再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从查获到移送,从处理再到通报,时限较长,弱化了监督执纪的效果。

因此,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先曝光事实、后核查细节、再作出处理”的互联互动、相互协作的快速联动机制应运而生。

“问题线索移送机制驶入‘快车道’后,既完善了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贯通协作的渠道,又健全了党员、公职人员监督体系,有效提升了监督治理效能。”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推陈出新丰富方式方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纪委监委抓作风建设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步紧跟一步走,持之以恒在抓作风建设的方式方法上不断推陈出新,彰显抓作风建设的坚强决心——

坚持“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盯着问题改”,抓住“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针对不同时间节点,云南省纪委监委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节日禁令,重申纪律规矩,提醒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定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受理、查处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按月通报情况,对违规违纪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构建起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和村五级联动机制,灵活运用直查、督办、转办、转送等方式上下联动。

在思考“如何织密监督网,不断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时,云南省纪委监委首先把被通报的每个人还原为普通公民来看待,从应该接受的最基本监督为底线,逐步还原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更高要求。

以事说纪、以案释法,是最生动的警示教育。云南省纪委监委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工作边总结,做实通报曝光这个“细活”。同时,坚持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管党治党的“牛鼻子”,一层一层把压力直接传导到各级党组织,一级一级把责任、任务落实到人,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认真做好通报曝光“后半篇文章”。

“通报曝光不仅充分释放了警示震慑信号,同时也是在‘倒逼’被通报人员所在的单位、党组织,尤其是督促其直接领导主动反思是否存在履职尽责、一岗双责方面的缺位,以‘上热’推动解决作风建设的‘中温下冷’问题。”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