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经典 砥砺前行 | 雷经天为什么公开宣读毛泽东写给他的信

发布时间:2021-06-22 07:05:1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于露

书信原件(图片源自网络)

1937年,延安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案件: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而枪杀16岁女青年刘茜。

黄克功是何许人也?他少年时代参加红军,跟随毛泽东经历了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是“老井冈”中留下来不多的将领。

战功卓著的红军将领杀了人,该如何审判?有人提出国难当头,人才难得,可让他戴罪杀敌。对其是赦是杀,成为该案的焦点。

经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黄克功被处以死刑。黄克功给党中央、中央军委写信,要求从轻处理,戴罪立功。时任中央军委主席的毛泽东接信后给边区法院院长雷经天写信,支持法院判决,并要求在公审大会上,当着群众和黄克功的面公布这封信的内容。

以下为这封信的全文:

雷经天同志:

黄克功过去斗争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一个普通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和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和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厉的纪律。如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导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纪律面前特权无所遁形,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这是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具有极强纪律观念的真实写照。处理黄克功事件引起了极好的反响,广大知识青年纷纷称赞共产党、八路军法纪严明,不徇私枉法,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回顾建党百年来走过的历程,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从苦难到辉煌,发展成世界第一大执政党,靠的是铁的纪律,靠的是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纪律建设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治本之策的新高度,强调“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要求“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特别是在2015年、2018年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具体细化为“六项纪律”的同时,进一步突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持续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实践一再证明,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严明党的纪律,使所有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充分发扬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凝聚起完成历史伟业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