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下沉一线靠前监督 压实责任全力抗震救灾

发布时间:2021-05-23 16:23:09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大理州纪委监委工作组到一线灾区查看受灾情况

2021年5月21日21时48分34秒,大理州漾濞县发生6.4级地震,漾濞县及周边县受灾群众的房屋和生产设施严重受损。灾情发生后,大理州纪委监委迅速反应,在严明抗震救灾各项纪律的同时,派出工作组前往灾区,强化对抗震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由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带队的工作组先后来到漾濞县救灾指挥中心、灾情最严重的秀岭村和漾濞县一中等安置点,深入一线了解抗震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秀岭村现在有多少名工作人员参与救灾工作?危险区域都排查过了吗?”“老百姓反映的房屋受损情况,有没有安排工作人员去查看?”“安置点现在安置了多少名群众,有没有什么危险因素?”工作组与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交谈,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嘱咐一线工作人员注意身体,鼓励他们积极为群众服务。

“这次的工作组一定要挑选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应变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序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在州纪委监委工作组的指导下,漾濞县纪委监委组织6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5个工作组,对应急抢险、物资发放、捐款捐物、值班在岗、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大理州纪委监委工作组到物资分配点开展监督检查

“救灾物品到达时是否有专人清点登记?”“有没有注明了物资的来源或捐赠方的具体情况?”“发放时候领取人签字没有,领取之后如何发放到受灾群众手里?”在物资分流点开展监督检查时,纪检监察干部一边清点实物、查看登记情况和发放记录,一边详细地检查着社会捐助和政府调拨各类物资的接收、分配、发放等环节。同时,也再次重申了纪律要求:“公平、及时、有效的发放救灾物资很重要,大家要把好物资发放这个关,对抗震救灾各类资金、社会各界捐助的款项和物资,不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滞留、截留、贪污,不在救灾款物发放中以权谋私、先私后公。”

据悉,灾情发生以来,州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州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对严明纪律保障漾濞县“5•21”地震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作出明确要求,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纪律保障,并对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应急、民政、交通、工信、卫健、公安、政府办等机构的纪检监察组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州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也分赴联系县市和部门,对抗震救灾和纪检监察干部抗灾防灾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王华植  王燕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