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做好“后半篇文章” 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

发布时间:2021-12-27 18:19:13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你镇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反映出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作为乡镇党委一把手,要自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中、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今年以来,梁河一乡镇发生多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针对这一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该镇一把手进行约谈,督促责任落实。

透过表象,直击“病灶”,这是梁河县纪委监委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之一。该县注重在精准上做文章、在实效上下功夫,综合运用案后总结、警示教育、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抓手,强化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持续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以“案”为基础、以“改”为目标,该县注重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研究摸排案件暴露出的责任落实、制度漏洞、干部作风等苗头性、根源性问题,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坚持开展以案促改,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今年以来,共发出建议书3份。

“组织给予我的处分,我真诚地接受,希望大家一定要以我为鉴,汲取我的教训……”连日来,该县纪委监委针对6起党员干部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案件到多家单位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要求当事人现场做检查,剖析违纪违法原因,表明悔改决心。

一人“发病”,全体“预防”。该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持把“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要求落到实处,每查处一起违纪违法案件,都到案发单位通报案情、宣布纪律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警示教育触及党员干部灵魂深处。今年来,结合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场次。

开展警示教育是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头戏”,但警示教育不能“大水漫灌”,更不能“一个方子抓药”。该县积极探索分层分级警示教育,针对不同受教育对象设置不同“课堂”,既突出主要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又关注一般干部、基层干部;既突出重要岗位,又关注一般岗位,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精准施策、对症下药,靶向精准、直击痛点,让教育对象思想上受警醒、灵魂上受触动。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先后开展政法、教育、水利、交通等系统分级分类警示教育10余场,200余名领导干部接受教育。(李佳佳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