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易门县纪委监委始终将审理谈话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以“同志式”审理谈话传递释放组织关怀,提升审理谈话质效,彰显监督执纪温度。今年以来,全县共实施审理谈话65次, 审结案件59件,实现零事故、零投诉。
“审理谈话不是走程序,而是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开展审理谈话前,县纪委监委相关干部充分吃透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掌握谈话对象错误性质,结合谈话对象工作履历,分析违纪发生的原因,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量纪等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制定谈话方案,备足谈前功课,提高谈话质量。
审理谈话过程中,县纪委监委在坚持纪律原则的同时,做好换位思考,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申辩,充分尊重和保障其个人权利,对合理的陈述、申辩和意见予以采纳,对不合理的做出解释、说明,帮助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疏导化解被谈话人不良情绪,引导被谈话人深刻认识自己错误行为带来的危害和不良影响,让每一次的审理谈话都带有温度,促其直面错误,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此外,县纪委监委对谈话对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详细讲解党的政策和纪律规定,使谈话对象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党纪党规,把谈话转化为教育,引导谈话对象知错改错。帮助被谈话人充分认识组织的处理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教育、挽救和保护,从而使其放下思想包袱,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
“以前觉得纪委谈话就是‘找茬’ ‘挑刺’,谈话后才发现是对我的保护和提醒,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犯更大的错误。”一名被谈话对象深有感触地说道。
“宁可伤‘面子’,不能伤‘里子’。很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都是从犯小错误开始的,我们的初心不是惩戒人,而是挽救人。有‘温度’的审理谈话,是事后处置问责到事前提醒教育的转变,让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厚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县将继续发挥审理谈话政治功能,一体推进纪法震慑、党性教育、组织挽救和权益维护,有效保障案件质量,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周丽萍 陈金萍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