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组织“一把手”旁听庭审 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1-12-10 15:28:58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我认罪认罚,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党和组织的培养……”日前,原泸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欧某某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泸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欧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是近年来泸水市纪委监委查处的“一把手”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典型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作用,该市按照因岗施教的原则,根据案发领域和案件性质,有针对性地组织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部分行业部门“一把手”及案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计28名领导干部到庭审现场旁听,将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课堂搬进法庭。

在5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亲历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旁听了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发表的辩论以及欧某某对犯罪经过的认知、心理变化,大量的事实一步步还原了被告人欧某某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向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的全过程。整个庭审现场纪律严明、秩序井然,看着“身边人”沦为“阶下囚”,在场的领导干部深受触动,深感震撼和警醒。

“被告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却因纪法意识淡薄、理想信念缺失,毁了自己、害了家庭,实在令人惋惜。”洛本卓乡人民政府乡长表示,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强化自身廉洁建设,管好用好手中职权,时刻警惕从“旁听者”变成“被告人”,自觉做到不为私心失节、不为玩物丧志、不为名利失德、不为懈怠误事、不为短视毁业、不为权重傲物。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组织了13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视频直播方式同步参与旁听庭审。参与旁听的办案人员认真观摩公诉人举证、辩护律师质证,聚焦证据的合法性要件、法庭采信的基本规则和案件定性分析等内容,从法治诉讼的角度审视案件查办情况,逐一查找分析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问题短板和不足。

“这样生动鲜活的庭审课,对今后我们查办案件过程中如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提高办案质量大有帮助,有效提升了我们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的能力和本领。”一名参与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

“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就是最生动的‘教科书’。”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与市人民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将旁听庭审作为开展警示教育和“现场教学”的重要方式,有效发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的强大震慑,让党员干部“面对面”“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的意识,真正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杨建丽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