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物业费不涨了

发布时间:2021-11-19 18:10:04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这么一解释就全明白了,同意你们的回复意见,物业公司就该这么干……”近日,在盘龙区住建局与金色俊园小区业主、小区物管三方面谈会上,业主代表对诉求得以解决表示满意。

“物管假冒业主签字申请上涨物业费,但区住建局物管科对此问题敷衍拖延……”事情还得从一封信访件说起。

金色俊园小区共8栋,有住户2744户。为进一步规范小区管理,整治物业公司侵占群众利益问题,盘龙区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关切点,透过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短板,反向查找职能部门履行物业监管、指导职责中存在的漏洞。

从信访件入手,区纪委监委驻区城管局纪检监察组立即对反映问题进行排查。很快,业主和物管矛盾的症结渐渐清晰。原来,金色俊园小区自2009年11月交付使用以来,直至去年11月才向区住建局递交备案申请,区住建局根据备案程序和要求通过了申请,并于去年11月23日至12月11日进行公示。

备案结果公示后,小区业主陆续反映物业公司伪造业主签名申请上涨物业费,要求区住建局再次核实物业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经驻区城管局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物管科对小区基础物业服务费备案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理,但在过程中,物管科既未积极调查核实,也未向物业公司提出整改意见,而是以敷衍拖延的方式对待群众投诉。

事情始末调查清楚后,区纪委监委责令区住建局党组对物管科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职责组织开展核查,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整改。

“物业投诉多、业务量大,致使我产生厌倦情绪,思想认识上有了偏差,认为只要完成工作不出事就行,工作做得不深不细。我一定深刻汲取教训,督促科室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带领物业公司高质量完成整改,把工作失误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绩……”区住建局物管科科长在接受批评教育后表示。

随即,区住建局对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未按相关规定,混淆物业基础备案价程序借机上调物业费的问题进行了全区范围内通报,要求物业公司核对收费,在与业主协商的基础上,妥善处理高于基础物业费以外的费用,主动定期公示物业收费信息。11月5日,一份《物业费转存通知》出现在金色俊园小区各楼栋显眼位置。

金色俊园小区的问题并非个案,物业行业收费不合理、服务不规范、物业支出不公开透明等问题普遍存在。

物业服务质量的好坏直达群众“神经末梢”。区纪委监委着力理顺主管部门职责,以民生“小切口”,答好监督“大文章”。发出《关于征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的公告》,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督促职能部门围绕物业行业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落实落细物业管理、服务、评价等各环节监管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切实体现到优化物业服务质量上。

“物业费涨不涨、怎么涨,我们将根据中央、省、市和区物业收费标准规定,会同辖区价格主管部门,指导物业公司开展工作。”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示。(罗婷婷  汪永富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