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实名检举控告“双反馈”机制

发布时间:2021-11-08 16:29:57   来源:楚雄州纪委监委

“您好,我是永仁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现在向您核实反馈一些情况。”

这是永仁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反馈和办结答复反馈“双反馈”机制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永仁县纪委监委推行实名检举控告“双反馈”工作制度,坚持把事前受理、事后结果“双反馈”工作机制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建立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受理—及时告知—限时办结—按时反馈”一条线工作流程。

工作中,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核实认定、受理告知反馈程序,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对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是否举报等情况逐一核实,确认为实名检举控告。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反馈举报人受理情况。同时,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呈批,靠前分流办理,确保及时移送、转送到委机关相关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优先处置,并根据问题线索难易、复杂程度,规定办理期限,确保实名检举控告优先性“落地生根”。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聚焦换届纪律、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结合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建立直查快办机制,优先高效办理实名检举控告。为使疑难复杂案件问题线索快速突破,县纪委监委采取提级办理或由纪检监察室挂帅,统筹调配人员,强化上下联动、左右协作,形成办案合力,确保查清查透反映问题。另一方面,对实名检举控告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实行常态化跟踪督办,督促承办部门认真办理、按时报送办理结果,压紧压实办理责任,全面提升实名检举控告办理质效。

该县纪委监委明确由承办部门在实名检举控告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进行答复反馈,将办理结果通过见面交流、电话沟通、一定范围内公示等方式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反馈内容重点包括举报问题、调查情况、对被举报人的处理情况等。

1月至10月,该县受理实名检举控告17件,办结12件,正在办理5件,办结答复反馈12件。

“信访工作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最佳切入点,实名检举控告‘双反馈’则是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下步,将继续做实做细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答复反馈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当好群众的“贴心人”。 (张华琼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