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了这么久还能把费用退给我们,特别高兴。你们是真的为我们老百姓着想……”近日,贡山县茨开镇茨开村村民余丽花在领到县人民医院退回的2393.41元医疗费后说道。
像余丽花一样被退回医疗费的患者共183名。今年3月起,贡山县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室组”结合模式,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医疗医保、养老社保、不动产“登记难”“办证难”等10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所联系的乡(镇)和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覆盖实地核查。
随着监督检查的深入,贡山县纪委监委发现贡山县人民医院存在违反医保服务协议、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立即下发了督办函,督促贡山县卫生健康局围绕医疗卫生系统采购、医疗保障资金支付、行政处罚事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在全系统开展自查。
按照该县纪委监委督办的要求,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县医疗保障局对县人民医院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了延伸检查,将该医院2019年至2020年以来的住院患者数据全部导出,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最终确定了183名应退还医疗费的患者。今年7月,县医疗保障局依据《怒江州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县人民医院作出了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将多收取的费用返还患者,并扣除该医院2019年住院统筹医疗保险金83138.85元。
在贡山县纪委监委、贡山县医疗保障局的督促下,贡山县人民医院将向183名看病群众违规收取的12.27万元生育包干费、指脉氧测定费全部返还给病人本人或亲属。
作出严肃处罚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还全程跟进,通过约谈、发放提醒函等方式,压实监管部门、医院主体责任,指导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以案促改,重新修订《关于妇产科包干孕产妇出院结账问题的通知》等三项相关制度,对易发生廉洁风险的重要岗位人员加强监督,推动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学习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履职能力。
“通过县纪委监委的督促,县人民医院在2个月内就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返还群众。个别患者收到的返还款才1元钱,钱虽少,影响却很大。”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不断推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往深处走、往实里走,贡山县纪委监委盯住具体的小问题,先后下发了8份工作提醒函,将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书面化、具体化、责任化,推动专项整治更加精准、更加有力,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改”,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李光梅 || 责任编辑 国怀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