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我要找你说一下土地补助款的事情。”一上班,宣威市羊场镇纪委的小丁就遇到一位前来反映问题的老大爷。
“我姓董,今年70多岁了,2015年年底镇移民办的工作人员和我核对土地补助款,给我们兑付移民款,我家应有6000多元,这几年我反复地想,这笔钱我确实没有领取过……”董大爷向小丁说道。
“老人家,您反映的这个事情都过了将近六年了,您再仔细想想,会不会是您之前取了,但是忘记了?”
“我觉得不可能,当时大大小小的每笔补助款都是我亲自去取的,我记得很清楚,确实没有取到过一笔6000多元的钱,但是移民办显示我已经领了补助款储蓄单,我怀疑这个补助款被人侵吞了……”董大爷向小丁说明了事情的原委。
“董大爷,您别着急,我马上就帮您核实。”小丁一边安慰,一边带着董大爷来到镇移民办,向相关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请其查找当年领取储蓄单的档案材料。
事情追溯至2015年,因为宣威市羊场镇红石岩水库沟渠建设征收或临时占用了部分群众土地,经市镇村三级组成工作队测量土地并经过当事人签字认可后,由镇移民办负责办理具体兑付补助款事宜,补助款兑付到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储蓄存单,补助对象从镇移民办领取储蓄单后,可携带身份证去农村信用社领钱。根据镇移民办工作人员提供的领款依据显示,2015年,董大爷确实有一笔6720元的移民补助款,但储蓄单在当年12月5日就由他本人从移民办领走了,领取单上有董大爷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签名及手印为证。
董大爷确认自己的签名和手印后,着急地说:“字是我签的,手印也是我按的,但是我真的没有取到这笔钱,这么大的一笔钱,如果取到了我一定记得。”
安抚好大爷的情绪,小丁又立即联系了羊场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向其说明董大爷的情况,请其帮助核实该笔款项领取情况。
“这笔钱压根就没有人取走,五六年了,至今还在我们信用社的账户上,利息都有400多元了。董大爷因为时间久远、储蓄单找不到,我们可以特事特办,他带着身份证来取就可以了。”信用社工作人员在向该镇移民办核实情况后回复道。
小丁立刻将情况告知了董大爷,董大爷半信半疑地问:“是真的吗?我没有储蓄单可以吗?”
“可以的,储蓄单是您的名字,你凭借个人身份证去办理就可以了。”
看着董大爷还不放心,小丁便带着董大爷直接到羊场信用社去办理取款业务,一切办理妥当后,董大爷拿着6720元征地补助款以及储蓄存款产生的利息444.44元钱,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一个劲地对小丁说着谢谢。
这张沉睡了近六年的储蓄单原件仍不知在何处,但6720元的补助款终于连本带息发还了董大爷。
群众利益无小事,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坚持一切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对待每一个群众诉求,才能切实做到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盼。(丁丽芳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