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要习惯被监督、适应被监督,把信访举报当作一面镜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相信组织永远是干部的坚强后盾,即使被举报了,只要自己行得正,组织上一定会澄清事实,为大家撑腰鼓劲。”近日,在勐海县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的一场澄清正名专题会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今年8月,勐海县纪委监委连续收到反映县残联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收到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走访谈话等方式,核实了解情况。最终,县纪委监委发现信访举报件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问题虽不属实,但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却背上了思想包袱。
严惩腐败是担当,澄清正名更是担当。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勐海县纪委监委在集中研判后,决定以会议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两名干部澄清正名。
“面对不实举报,我曾一度感到委屈,工作起来也有些畏手畏脚。今天,县纪委监委为我澄清事实、消除顾虑,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爱护。今后我将认真工作、担当作为,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被举报人袁某某在澄清正名会上激动地说。
近年来,勐海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把握严明纪律、严格执纪执法与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激励担当尽责的关系;建立完善容错纠错备案机制,制定《勐海县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积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担当、容错纠错的良好氛围。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在澄清方式上不断探索新途径,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和通报澄清相结合的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通过谈心谈话、暖心回访的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消除顾虑。
“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就是为被举报人搬去思想上的‘石头’,让其更好地履职尽责。”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做好处置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确保党员干部身累心不累、流汗不流泪、吃苦不吃亏。(陆慧星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