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爹,你家的烤烟科技保证金是否退还给您家了?”
“退还了,我家交的1000多元全部还给我了。我们村十多户村民缴纳的保证金也都退回来了。真没想到,几年前交的钱还能要回来,感谢你们……”这是近日永仁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时的一个场景。
事情缘由还要从第十轮巡察说起。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阿朵所村党总支后不久,便接到了群众反映烤烟辅导员熊某某收取烤烟科技保证金后一直没有退还的举报电话。随后,巡察组迅速找到反映人了解详细情况,并走访涉及的三个村民小组的烟农和乡镇烤烟合作社,查阅了收费票据。经核实,为保证烟农完成烤烟合同任务,2014年和2015年,熊某某按照合同每公斤1元及风险互助每亩0.11元的标准,向烟农共收取保证金31079元。按照约定,完成烤烟收购合同任务后,扣除农药和烟苗款后的余款应退还烟农。2016年,熊某某向烟农退还保证金余款,但有17户烟农因扣除款金额有争议,熊某某便没有退还这17户烟农的保证金,也没有交到镇烤烟合作社。
之后,巡察组找到熊某某谈话,熊某某承认了自己的违纪事实。
“我损害了乡亲们的利益,对不起大家。”熊某某深深地忏悔道,并将17户烟农的保证金全部退还。今年6月熊某某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村巡察工作要坚持‘群众事,无小事’原则。”巡察组组长表示,将继续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注重发现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据悉,永仁十三届县委已完成63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800个,移交问题线索43件,立行立改事项96项,先后挽回集体流失资金50余万元。(高婕 起联军 胡晓俊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