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发布时间:2021-10-19 16:11:15   来源:曲靖市纪委监委

近日,富源县委印发实施方案,在全县部署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钉钉子精神,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纪律作风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自查自纠范围包括全县所有机关单位(部门)的公职人员、国有企业人员、村(社区)“两委”委员。自查自纠重点查摆公职人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参与借贷,赠送或收受烟酒茶玉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将本人持有的职称、资格证书违规提供给他人使用谋利等问题,持续释放震慑效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纪律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自查自纠坚持教育挽救在先,政策感召在先,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重在政策宣传、教育引导,让干部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敢于面对错误,勇于承认和修正错误。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有问题不如实说明或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的一律从严,以惩处极少数带动管住绝大多数,让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

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担负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以案示警、以案促治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认真开展,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有问题主动上报,早发现早整改。县委适时组织开展“点对点”督导,对自查自纠流于形式、专项行动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及时约谈有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上报自查自纠情况避重就轻,与日常掌握情况差距较大的单位(部门),督促重新“回炉”开展整治。

该县纪委监委将联合财政、人社、审计、税务等部门,通过个别访谈、提示预警、监督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过程主动监督、跟进监督。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集中建立台账,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汇总,结合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日常监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发现的问题,紧盯管人、管钱、管项目、管审批等重点岗位,围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精准监督,并选取部分单位(部门)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抽查核实。

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严格纪法标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依规依纪依法审慎稳妥处置,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理念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对本次专项行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处理,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在严格处置问题线索的同时,该县注重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围绕“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津补贴或福利待遇发放等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领域,督促财政、发改、人社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好审核监管责任,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着力消除政策“模糊地带”,填补监管“真空状态”,提高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规范化水平,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营造廉洁履职、担当尽责的干事创业氛围。(陈聪明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