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 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10-19 16:25:05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这种拿群众‘家底’随意挥霍的行为就该严惩,看以后谁还敢乱开支集体资金。”日前,石林县板桥街道小屯村妇联主席严某某因借组织“三八”妇女节活动之机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旅游,受到警告处分。

“三资”监管事关群众利益,事关乡村振兴。日前,石林县纪委监委聚焦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公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提级监督工作方案,发挥“上对下监督”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距离优势,进一步推动农村(社区)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难点痛点堵点为切入口,聚焦重点人、重点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选取集体资产较多、资金量较大、资源较广,巡视巡察、日常监督、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反映“两委”人员涉及“三资”方面违纪较多、信访问题较多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有关人员实施提级监督。按照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动态选取不少于3个村(社区)作为监督对象,采取抽查的方式,每年对有关村(社区)“三资”管理开展不少于4次的提级监督。

“提级监督不代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责。”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为破解村(居)熟人说情干扰等难题,在开展提级监督的过程中,该县主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蹲点监督、交叉检查等方式,不定路线、不打招呼,深入一线查阅台账、个别谈话、入户调查,着重查找隐藏在“三资”管理使用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实行“挂账销号”管理,以有形有效监督推动农村“三资”监管规范化、科学化。

针对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的情况,石林县纪委监委先后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村(居)组干部问责办法三项制度。绘制了党务、村(居)务决策,党务、村(居)务公开,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村(社区)工程建设四张监督流程图,以规范小微权力。本次“三资”提级监督,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更注重统筹协调,明确了纪律监督与扶贫、自然资源、财政、发改、民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与深化基层正风反腐、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按照边实践、边完善、边提升的原则,加大对村(社区)集体“三资”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目前,该县通过开展“提级”监督共发现农村“三资”管理问题5个,处理14人次。(李抒璠  赵振雄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