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开展“提级监督” 推动清廉村居建设

发布时间:2021-08-25 16:19:35   来源:楚雄州纪委监委

“老乡,请问你们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怎么样?你对村干部的工作作风是否满意?”近日,武定县纪委监委“提级监督”工作组深入高桥镇西菊拉村农户家中,面对面了解村委会工作情况,收集群众意见。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级“一把手”监督体系,不断延伸基层监督触角,推动清廉村居建设,今年来,武定县纪委监委综合考虑全县各村(社区)集体“三资五金”监管、党风廉政建设、各类巡视巡察及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各项工作,在全县选取5个村作为试点村,由县纪委监委实施“提级监督”,切实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提级监督,旨在增强监督的震慑性和有效性,提高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的主动性,这对于我们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提级监督”由县纪委监委对试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所在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作为廉情监督员,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督,村(社区)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日常监督。

为提升监督质效,该县制定了《武定县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开列出“小微权力”清单并将村(社区)干部落实“小微权力”清单情况纳入“提级监督”的重点内容。同时,列入乡镇党委党风廉政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管理,作为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评议内容之一,在群众中进行考核评议,作为年度提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促使村(社区)干部自觉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各项要求。

为压实基层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该县廉情监督员适时参加村(社区)党组织生活会、村级重要权力事项决策会议,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聚焦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落实,以及土地流转、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强化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通过定期走访、梳理排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着力排查漠视群众诉求、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开展“提级监督”试点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提级办理。

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该县建立“提级监督”工作台账,制定监督清单和监督措施。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等督促村党总支抓整改,并同步反馈乡镇纪委(监察室),督促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提升监督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切实提高监督效能,推动清廉村居建设,以精准有力的监督助力乡村振兴。”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叶向晖  王乔林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