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小监事会”助力灾后民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19 17:05:26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小监事会成员对村里灾后民房等级评定工作开展全程监督,清理财务时没有‘小监事会’成员集体签字,绝对过不了关。”漾濞县鸡街乡菜白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茶正康介绍。

自灾后民房建设启动以来,漾濞县在此次建设工作中探索复合型监管机构——“小监事会”,即通过列席会议、实地查看、质疑质询、定期议事、调阅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对灾后民房建设村务决策等实行监督,初步实现“小监事会”运行“无障碍”、监督“全过程”、效用“最优化”。

厘清“小监事会”职责边界,确保监督运行无障碍。灾后民房建设“小监事会”一般由3名成员组成,由党员和村民代表提名推荐,民主选举产生。“小监事会”集灾后民房建设“民主评议、矛盾化解、政策宣传、村务监督”于一体,充分利用他们在群众中的威信力和影响力,参与决策、监督、管理,代表群众主动寻找问题、化解问题。同时赋予灾后民房建设“监事会”列席、审核、查证、质询和直报等权力,对灾后民房建设等重要事项,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此外,“小监事会”根据职责组织开展“群众说事日”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对群众关注的民房建设等级评定事项集中说事,集中答疑,现场会办,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明确“小监事会”监督程序,确保实现监督无缝隙。“小监事会”成员全部下沉到受灾农户家中,以普遍走访的形式,切实做到“干部落实下去,民情打捞上来”。“小监事会”遵循“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公开”的原则,监督群众D级恢复重建、D级修缮加固、C级修缮加固建设户的评议评定等重大工作。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等方式,广泛收集村民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村“两委”反映,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质询和改进意见,以此督促村委会决策更加民主科学、村干部办事更加公平公正。全程参与监督,实现“一事一记”,“小监事会”成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事后参与评议,提升群众满意度,并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回应群众质疑等形式公布监督结果,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村干部一个“清白”。

创新“小监事会”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效用最优化。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实行工作例会、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制度,确保“小监事会”规范有序、高效运转。同时,严格督查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小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及时提醒甚至问责处理,督促“小监事会”成员履职尽责。推行“小监事会”,是“党建+村民自治”的一种大胆创新和有益探索,此举最大限度地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还权于民,推动实现村级“自主议事、自治管理、自我服务”。

目前,全县各村民小组民房建设“小监事会”网格全覆盖,“小监事会”的成立为村委会协调处理灾后民房建设棘手问题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建立健全群众反映诉求“受理——交办——办理——反馈”的全流程闭环化工作机制,加大民事调解力度,共同商讨、调解、处理、反馈,合力形成让群众满意的解决方案,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以闭环处理方式为民解忧。

“成立灾后民房建设‘小监事会’,让我们老百姓对民房建设政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现在对乡村干部工作都非常满意,‘小监事会’真是起到不小的作用呀。”一位受灾村民感慨道。(左金宏  常进飞 || 责任编辑  杨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