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发布时间:2021-08-04 16:53:47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近年来,弥渡县纪委监委把解决党员干部自身存在问题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一起来,加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督办力度,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推诿扯皮、医疗机构加重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烂尾楼清理整治不作为等12类问题,将整治项目细化分解为县纪委监委牵头整治、直查直办整治、督促整治等三大类。”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表示,此次专项整治立足职责定位,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聚焦“十四五”规划特别是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巩固拓展整治成果,既惩治腐败、微腐败,又纠治作风问题,推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以高质量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为确保整治工作成效,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联合整治模式的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提高项目牵头部门切实增强联动协调意识,加强与有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的沟通协调,定期开展调度、跟进掌握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与驻在部门党(工)委、党组开展专题会商、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工作。各乡镇纪委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加强对各村(社区)督促指导,及时反映需要联动解决的问题。同时,在对整治工作中受理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高效处置、对账销号的基础上,重点筛选督办典型信访举报,用好用活巡察利剑,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协同。

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该县持续加大对典型案例通报的曝光力度,定期选取一批典型案例,在重要时间节点或者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需要进行通报曝光。对问题集中的乡镇和部门,开展“自曝家丑式”的见人见事通报曝光,倒逼乡镇和部门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有问题及时澄清、时评点评集中跟进”的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通报曝光的时度效。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整治工作‘红白榜’制度,压实整治责任,督促县纪委监委各有关部门、派驻机构以及各乡镇纪委把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同时,将采取联合调研的方式,通过实地查看、暗访督察等方式,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整治成效的意见,以群众的所获所感检验整治效果,并对本地区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陆柳柳  杨雪娟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