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委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工会会费清缴和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近日,剑川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收到了一份来自县总工会的整改情况报告,原来是今年4月份发出的监察建议书有了回音。
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县委巡察中接连发现部分单位工会会员正常享受工会福利但长期未按规定缴纳会费问题,工会会费收取工作处于“可管可不管”状态,会费缴纳也是“可有可无”“可多可少”。
工会经费是工会依法取得并用于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的费用,会费作为工会经费收入中的一项,其收取有明文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县总工会职能职责,综合考虑监督情况和调查结果,于今年4月25日向县总工会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审查监督的监察建议》。明确指出县总工会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县总工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检查,及时发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并按规定整改落实,要求县总工会于6月25日前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据悉,县总工会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迅速行动,分安排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总结四个步骤,在全县范围内对2018年至2020年间各基层工会会费收缴工作进行全面摸排和清缴,共计134家基层工会、14641人次参与清缴,累计清缴金额256万余元。同时,县总工会要求各基层工会对2018年以来每年工会经费审计和互审互查中提出的整改事项进行自查自纠、逐项整改,进一步强化了督促检查问题反馈整改的严肃性,“一纸建议书”变成了“整改大课堂”。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监察建议书作为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针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党费收缴使用有漏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不力等方面问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书,并适时对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建议要精准,逐项开列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完善制度,推动解决问题,避免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沦为一纸空文。”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向有关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22份。(杨江弟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