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误会。我现在工作更有干劲了。”日前,五华区丰宁街道虹山中路社区澄清正名会上,一块悬在社区书记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今年5月,该区丰宁街道纪工委接到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转办的关于反映“丰宁街道虹山中路社区书记‘将某小区一套住房占为己有’和‘私自将房子进行出租’”的信访举报。围绕信访反映的问题,街道纪工委依规依纪按程序开展调查核实后发现,匿名信访件所反映问题不属实,应当给予澄清正名。
因此,区纪委监委组织丰宁街道部分社区居民代表、涉及利害关系当事人及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以“不实举报信访澄清会”的形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虹山中路社区书记进行了面对面反馈,对失实举报予以澄清,为干部正了名。
像这样的澄清正名在该区并非个例。今年以来,为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区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室、街道纪工委干部强化对《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的学习,坚持“谁核实谁澄清”原则,明确开展澄清工作的适用情形、主要方式和工作要求,对受诬告错告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做到敢担当、勇担当、能担当,继续心无旁骛地“撸起袖子加油干”。
“随着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扩大,越来越多的基层群众运用起信访举报的方式维护自身利益,但也不乏一些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误会,或是因私人恩怨而产生的恶意举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防范破解信访举报中的诬告陷害行为,该区纪委监委不断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加强对举报问题梳理分析,对其来源、目的和指向进行研判甄别,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查性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区分不实举报、错告诬告等问题。同时,对问题线索精细管理、科学分类,规范组织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反馈调查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书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为2名党员干部澄清不实举报。
“基层党员干部受到误解和质疑,这个时候最需要组织为他们正名。‘澄清正名’不是纪律‘松绑’,只有严管和厚爱并重,才能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完善失实澄清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保障干部合法权益。(胡波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