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分以后,感觉自己很丢人,做工作也有点消极,组织的回访犹如‘及时雨’,让我重拾工作激情,也让我更有信心做好今后的工作……”日前,威信县一名受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接受回访教育时说道。
为打消受处分干部的顾虑,重燃其干事创业热情,今年以来,威信县纪委监委坚持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回访教育,鼓励“跌倒干部”放下包袱,帮助其解开心结,唤醒党性初心,重拾工作热情与积极性,实现“有错干部”到“有为干部”的转化。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次处分两次回访”的原则,分别在受处分对象处分影响期间以及影响期满以后开展回访,因人施策、一人一策,建立受处分人员台账。根据违纪事实、处分种类等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回访方案,并要求回访人员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收集工作,以充足准备保障回访教育高质量开展。在被处分对象影响期满以后,继续开展第二次回访,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态度以及改正错误的情况,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提拔任用、调整岗位、继续留任等建议,让被处分干部放下心结,轻装上阵。
“对被处分干部处分影响期间的回访,能够了解干部在影响期内的日常工作情况,及时督促干部改正错误。在影响期满了以后再开展回访,是对受处分人员‘拉一把’,使其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爱,才能帮助他们重拾信心、轻装上阵。”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为确保回访工作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明确“分级负责制”“谁处理谁回访”原则,采取直接回访与委托派驻纪检监察组回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所在单位了解处分执行后干部思想状态、工作表现等情况,结合实际帮助其分析违纪违法根源、端正思想认识偏差,切实做到严管与厚爱并重,让“掉队干部”重新“归队”。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对受处分干部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作为其恢复党员权利、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推动受处分人员“再启用”工作制度化,使受处分影响期满、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能够得到合理任用。
“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绝不能‘一处了之’,督促干部改正错误才是目的。通过‘两次回访’,既让违纪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也为他们送去组织的关心与温暖,让他们切实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帮助‘跌倒者’重拾初心。”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范伟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