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坚决对插手过问干预案件说“不”

发布时间:2021-04-30 16:14:39   来源:楚雄州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工作,防止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受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干扰,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顺利进行,近日,禄丰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插手过问干预纪检监察案件登记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十五条,明确了“打听、过问正在办理、尚未公开的信访举报内容、线索处置方式、巡视巡察事项及线索处置各环节应保密的内容;安排介绍、协助与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人员见面,或私自传递材料信息的;为被审查调查人说情打招呼、送钱送物等,请求给予特殊照顾或开脱、减轻责任的……”等十种情形属于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情况。对有十种情形之一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办法》明确,办案人员要如实记录领导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情况。

“《办法》出台后,不仅对主动打听案情的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同时,对被动接受打听案情、没有严厉拒绝、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也要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甚至查处。”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道,《办法》明确了报告和审批登记的方法和责任,将压力责任传递到每个环节,确保纪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彭骥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