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剑川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一案一扫描”“一案一画像”,检视分析案发缘由症结,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审查调查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查找案发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剖析倒查引案发件的制度缺陷、监管漏洞,向案发部门党组织和案发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明确需要整改的具体问题。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督促案发单位补短板、建制度。与有关职能部门、案发单位联动,深化治理,着力解决类似案件查而不止、纠而复发等问题。
为确保责任单位真改实改,县纪委监委还探索建立了日常监督和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联动机制,把案发单位落实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深化以案促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第一时间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诫勉约谈,严明整改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跟进监督,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制度空转的严肃追责问责。通过座谈了解、回访调查等方式,及时组织“回头看”和跟踪评估,严防“雨过地皮湿”现象,确保震慑常在。
此外,县纪委监委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做实以案促教文章。实行“一案三会”警示教育机制,即在案发单位支部会或干部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针对典型案件召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教育警醒党员干部自鉴自省自律、防微杜渐。
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坚持把办案、整改、警示、治理贯通起来,深入剖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源头上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真正发挥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的作用。”(李红霞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