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以“阳光反馈”方式为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

发布时间:2021-04-12 19:06:16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经查,关于群众署名举报大营街道原纪工委书记姜凌包庇村干部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正名。希望姜凌打消思想顾虑,正确对待信访举报和群众监督,继续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近日,富民县纪委监委在大营街道召开澄清正名会,为受到失实举报的纪检监察干部消除心理顾虑、撑腰鼓劲。

3月17日,在干部任前公示期间,富民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收到群众署名举报称:大营街道原纪工委书记姜凌扭曲事实、欺上瞒下,违纪包庇村组干部……接到举报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及时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展开核查。

核查组坚持审慎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内查外调。“清者自清,我相信组织一定会还给我清白。”面对核查,当事人表明自己对组织的信任。经多方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属实。

“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最前沿,受到诬告陷害不仅损伤了个人名誉,还严重挫伤了其工作的积极性,我们决不能让忠诚尽责的干部蒙冤受屈。”调查核实结束后,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员第一时间来到当事人所在单位,为其受到失实举报进行澄清正名。

“压在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对做好群众工作也更加从容不迫了。我要把组织的信任和关爱转化为工作的动力,更主动、更积极、充满激情地投入新的工作中。”澄清会后,当事人如释重负。

“今天的澄清正名会,及时消除了同事被不实举报所带来的负面情绪,也让我们备受鼓舞。”走出澄清正名会场,一名参会干部深有感触,“纪检监察机关不仅仅查处违纪违法干部,还为干实事的干部说公道话、鼓劲撑腰,这场澄清会犹如‘及时雨’滋润了‘忠诚心’啊,以后干工作我会更有底气。”

这是富民县纪委监委为受到失实举报的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一个具体实践。该县纪委监委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引导依法检举控告的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规范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以澄清正名会的“阳光反馈”方式,先后对5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及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不断彰显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

“严惩腐败是担当,澄清事实也是担当。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既要体现刚性要求,彰显‘力度’,更要传递温暖,体现‘温度’。”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该县将进一步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既践行“治人者先自治,正人者先正己”,又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全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沈鸿雁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