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将我们社区作为全县试点村,在全县开展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质效提升工作,我们一定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在全县探索出可借鉴的村(居)务监督工作机制。”日前,兰坪县金顶镇文兴社区党总支书记如是说。
为解决当前全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普遍存在的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职责发挥不到位,监督缺失等突出问题,近日,兰坪县积极探索建立村(居)务监督工作机制,制定《规范全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质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规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方式,全面提升村(居)务监督工作质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
《方案》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突出和强化监督职责,让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回归本职、履行本责、抓好主业。明确村(居)务监督的内容,重点围绕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和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惠民政策措施落实、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以及其它应当监督的事项开展监督,探索相应的监督办法。明确开展监督的方式,探索参与式、服务式、融合式、嵌入式等监督形式,深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注重村(居)务监督的规范运行,根据村(居)务监督的内容及其项目,优化和明确监督流程。严格树立证据意识,加强信息收集,建立健全信息台账。
“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州纪委全会关于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的部署,结合兰坪县实际,我们先行开展试点,目的是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县形成县、乡、村三级纪检组织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和氛围,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据悉,兰坪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质效提升试点工作,将在金顶镇文兴社区率先开展。试点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总结经验,并向全县8个乡(镇)116个村(社区)全面部署开展。(朱文平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