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受到的处分给我敲响了一记警钟,让我得以警醒,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特别感动的是,受处分以后,组织上并没有抛弃我,一直在帮助我调整心态,让我走出错误、走出困境、走出过去,我负责的一项工作还受到了区里的嘉奖。”一名接受回访教育的党员干部向区纪委监委回访工作人员说道。
这是晋宁区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在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
在每年年初制定全年回访教育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根据“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和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今年以来,该区已按照计划对9名违纪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正视自己的错误,放下包袱,正确对待组织处理,更好地投入工作。
除了对受处分对象进行回访教育,该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还积极加强与受处分对象所在单位领导、同事的延伸回访,详细收集、了解被回访对象受处分前后的工作成绩、荣誉表彰以及变化情况,掌握回访对象生活态度、工作表现、精神状态等情况,为全面了解、准确评价奠定扎实基础。如该区住建局监管科科长张某因对2014年建档立卡脱贫户的C、D级危房改造工作检查指导不力、组织协调不力,督促检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被区纪委给予通报问责后,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对张某分管领导、同事的走访,了解到张某在被通报问责后,思想消沉、工作状态不如以前的情况后,及时对其开展回访教育,对其进行思想疏导和加油鼓劲,让张某卸下思想包袱,拾起工作干劲,重燃干事创业激情。
“开展回访教育既能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解开心结,放下包袱,又能帮助我们准确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借此对其他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张念婷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