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严禁接受企业、商(协)会邀请出入私人会所或参加由企业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近日,鹤庆县列出政商交往行为“正负清单”,引导党员干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
“为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参加民营企业、商(协)会举办的座谈会、交流会、茶话会、年会等各类商务公开活动;组织民营企业、商(协)会参加旨在推广企业产品或服务、促进投融资的展销会、推进会”,“正面清单”明确了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经批准可参加或组织的9类政商交往活动,鼓励党员干部依纪依法、坦荡真诚地同民营经济人士接触交往,积极深入基层、靠前服务、主动作为。鼓励民营经济人士做爱国敬业、守法诚信、创新创业、回报社会的典范。
“负面清单”规定了政商交往中“严禁对民营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政务服务中故意刁难、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收受企业、商(协)会给付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和象征性低价付费的物品”等“十个严禁”,为党员干部划出“纪律禁区”。
同时,明确规定民营经济人士“严禁给予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财物或其他好处;违规安排离职、辞职的领导干部到企业任职”等“七个严禁”,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有了‘正面清单’,我们在靠前服务企业时不再因担心把握不好尺度而畏手畏脚了。”该县一名负责招商工作的干部说,对民营经济人士“不可为”行为作明确,敦促民营经济人士恪守正道,利于更好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该县在纪检监察网站、“鹤阳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举报方式、投诉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完善“体验式”监督等下访制度,主动到企业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渠道,广泛收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干部违规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企业损失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关键要在‘为’与‘不为’之间把握好尺度,做到有交集而不搞交换、有交往而不搞交易。”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该县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完善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以“清”护“亲”、用“亲”增“清”,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董晓燕 || 责任编辑 段梦龄)